通教人师〔2015〕6号
关于评选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各大中专院校,各直属学校,市属成人教育学校、市其他系统所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扎实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在今年教师节表彰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近五年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已获得南通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个人和已获得南通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办学成果突出,社会声誉好。
2.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工作,校务公开,决策民主,办学行为规范。
3.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取得较好成效,走在同行前列。
4.高度重视教职工队伍建设,积极依靠全体教职工办学,善于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形成一支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奋发进取的教职员工队伍。
5.领导班子勤廉团结、作风正派,凝聚力、战斗力强,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有较强的驾驭全局的能力,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1.有理想信念。优秀教育工作者心中要有国家和民族,要明确意识到肩负的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能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有道德情操。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热爱、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有扎实学识。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具备学习、处世、生活、育人的智慧。
4. 有仁爱之心。能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宽容学生,善于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长处和闪光点,努力让所有学生都成长为有用之才。
5.有协作精神。具有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
服务精神,能够很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6.有工作成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教育改革新途径新方法,在学校建设、行政管理、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学生工作、后勤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评选办法及有关要求
1.评选工作要以近五年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为基础,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审核上报的办法,评选结果由市教育局审批。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推荐先进集体时,要注意推荐近五年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在教育教学和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单位)。高校的先进集体可以院(系、处室)为单位申报。
3.确定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时,要统筹兼顾,注意覆盖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力求比例合理。各地各学校(单位)在上报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含党政正、副职)的推荐比例不得突破10%。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向条件艰苦的学校教师倾斜。
4.要坚持评选条件,完善考察推荐程序。申报先进集体、被推荐为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在上报前,必须在学校(单位)内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典型的先进性。
5.被推荐的先进集体需填写《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名册表》(均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被推荐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需填写《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册》(均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各种表格一律用黑色墨水填写或电脑打印,若复印,务必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推荐的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除填写《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外,需另附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6.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大中专院校及局直属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发动, 广泛宣传,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工作,被推荐的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在确定上报前,必须在所在地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电子材料发送至人事与师资处邮箱:
ntjyszc@.163com,纸质材料于7月10日报送市教育局职称办(南通市招生办三楼),联系人:周淑平,联系电话:85098830。
附件:1.2015年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
者名额分配表
2.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
3.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名册
4.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5.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册
南通市教育局
2015年6月4日
附件1:
2015年度南通市教育系统
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先进集体 |
优秀教育工作者 |
海 安 县 |
7 |
55 |
如 皋 市 |
7 |
76 |
如 东 县 |
7 |
57 |
通 州 市 |
7 |
68 |
海 门 市 |
7 |
58 |
启 东 市 |
7 |
55 |
崇 川 区 |
4 |
26 |
港 闸 区 |
3 |
11 |
开 发 区 |
2 |
7 |
大中专院校 |
4 |
49 |
直属学校(单位) |
4 |
30 |
市属成人教育学校、 市其他系统所属学校 |
1 |
8 |
合 计 |
60 |
500 |
附件2:
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
|
申报单位教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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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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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历年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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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章) |
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意 见 |
年 月 日(章) |
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章)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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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一式三份,申报、审核、批准单位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