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
消防安全和校园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办处、专业部:
根据教育局通知精神和校长室的安排,2016年清明节休假为4月2日至4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做好假日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特作如下通知:
1.各部门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人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本部门的安全目标责任,教育部门教职工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切实将本部门各项综治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各部门辖管的科、组、室综治目标责任人要认真对照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任务与要求,在假期前作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记录,做好月报工作。
3.加强对宿舍、实验室、实习室、微机房、财会室、仓库、配电间等重点和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休假期间各办公室、教室、宿舍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防盗门。教工自己的贵重物品自行负责,不要留放在办公室内。
4.假期中担任护校值班的教职工,要准时到岗,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加强校园巡查,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并将值班记录本送交传达室。
5.假期中传达室保安仍按门卫值班表执行。
6.假期中夜巡保安仍按原规定正常上班并认真巡更。
7.学校对外值班电话为:85559556、85559559,值班人员要将在校内的联系方式告知门卫,以便有事及时联系。
8.值班时间:日班8:00 - 18:00;夜班18:00 -8:00。
以上通知,希各职能办处和当班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中专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