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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对两个学生餐厅(含教工餐厅,中标单位同时经营)委托经营权项

浏览量:时间:2016-08-07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对两个学生餐厅(含教工餐厅,中标单位同时经营)委托经营权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格预审)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对两个学生餐厅(含教工餐厅,中标单位同时经营)委托经营权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餐饮企业(公司)参与磋商。现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磋商范围:①第一学生食堂(一楼)(含教工餐厅,中标单位同时经营)、②第二学生食堂(二楼)(含教工餐厅,中标单位同时经营)委托经营权项目。
1.2项目地址: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内(南通市通宁大道8号)。
2、磋商单位资格要求
磋商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2.1磋商单位在国内有餐饮经营资质三年以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
2.2 2014年9月1日至今具有委托经营学校学生食堂经历或具有委托经营行政机关单位食堂(500人以上)经历,须有管理特色和良好信誉,且有委托经营上述食堂项目方面的成功业绩(携带合同原件);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磋商单位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新企业自注册以来)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磋商企业及法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授权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7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联合体投标和个人投标);
2.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预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3.1填写的《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报名声明函》(见格式);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3磋商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4餐饮服务许可证;
3.5近二年财务状况(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6 磋商单位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任何方面不良记录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公章);
    3.7 业绩合同;
    3.8 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授权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开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注:磋商申请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3.1-3.8项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磋商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中缺上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磋商申请单位必须按磋商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资料,磋商单位对资格预审合格的磋商申请单位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资格预审资料一式贰份(除原件外)装订成册,原件无须装订,审核结束后退还。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磋商单位于2016年8月15日(暂定)在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话通知);
4.2 获取方式:购买(300元/磋商单位)。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2日09:00—11:00,地点为:南通中专第二会议室(行政楼三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磋商单位不予接收。
6、特别提醒
6.1 磋商单位在报名、磋商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6.2 报名后请各磋商单位连续关注本网站“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 http://www.tianzhi.com.cn/)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自负;
6.3 请潜在磋商单位认真阅读公告,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6.4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后,潜在磋商单位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在集中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可提出询问;集中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磋商单位未报名和未领取磋商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沈国强、张荣保                   
    电  话:18862961312 、13606295662        
    磋商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开发区鑫湖国贸2号楼1042室  
    联 系 人:朱雨红                       
    电  话:13862746326                   
    传  真:0513—81163035                 
  2016年8月6日
 
 
 
 
 
报名 声 明 函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经认真对照你校发布的《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对两个学生餐厅(含教工餐厅,中标单位同时经营)委托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有关资格要求,我公司完全符合资格要求,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报名。我公司对提供的相关资格要求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管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发现我公司不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资格要求的,不管我公司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已领取相关磋商文件的,接受按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处理,并承诺放弃申诉的权利。
  特此出具声明函!
  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固话:                      联系手机: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邮编:
  E-mail:
 
   公司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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