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项目采购招标/询价公告 |
经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简称“南通中专”)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对本项目拟用公开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
项目名称 |
南通中专暑期屋顶防漏项目 |
项目编号 |
NTZZ2018XJ080102 |
公告起讫
时 间 |
开始时间:2018年08月13日14:00。 |
结束时间:2018年08月16日14:00。 |
招标/询价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16日14:00。 |
招标/询价地点 |
南通中专行政楼第二会议室 |
招标/询价联系人 |
张荣保,联系电话:13606295662。 |
技术联系人 |
茅建新,联系电话:18862945658。 |
说明 |
1.报价前须进行现场踏勘,否则可能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2.标书领取及考察现场的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10:00。 |
一、项目需求
需求项目清单参见附件。
二、询价文件组成
(一)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
(装订成册,单独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1.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屋顶防水施工相关资质。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廉洁承诺书。
4.业绩材料:近两年内有屋顶SBS卷材施工工程量在12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须提供项目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红章)。
(二)报价单
(单独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填写《南通中专暑期屋顶防漏项目报价单》并加盖公章(见附件下载)。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工具及检测费等),
各供应商应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判定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可能费用,并据此报价(
开票价),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三、项目预算及保证金
(一)项目预算控制价:壹拾壹万陆仟元整(¥116000.00元)(
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价)。
(二)投标保证金:
贰仟元整(
2000元)
1.投标时保证金须和询价文件一起带至学校,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材料缺失而导致投标资格取消的后果;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施工安全及质量保证金(若不足成交金额5%的补足至成交金额的5%),按规定工期施工结束且未发生安全事故并验收合格的在五年质保期后全额退还。
四、成交原则
在响应学校项目全部要求的前提下,按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
五、合同及工期
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工期为20个日历天。
六、验收
在接到供应商验收请求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采购中心、质检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依据。供应商提出申请时必须将竣工工程量计算书一并提供。
七、其他要求
1.材料由施工方采购,必须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并可以验证产品真伪。材料一次性进场。进场前须进行核验,得到校方认可。施工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必须提供说明本次工程所使用的产品为正品的工程资料。
2.报价中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变,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展开面积)调整工程总价。
3.本工程费用须经审计机关(或审计机关认可的中介机构)审计及市教育局内部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手续。
4.本工程应按下列规定支付审计费用:
(1)单项工程核减率超过10%的,其审计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建设单位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下同);
(2)单项工程核减率在8%~10%(含10%)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20%,施工单位承担80%;
(3)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8%(含8%)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80%,施工单位承担20%;
(4)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及其以下的,其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八、付款方法 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九、附件下载
【附件一】
南通中专暑期屋顶防漏项目报价单
序号 |
施工地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信息实训中心 |
平方米 |
646.04 |
|
|
2 |
机电实训中心 |
平方米 |
183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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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报价
(开票价) |
人民币(大写) |
人民币(小写) |
要求 |
1.对屋面老旧破损漏部分进行铲除及清理。
2.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修补(原旧屋面混凝土基面已出现跑沙现象),对屋面落水口进行检修加固。
3.在清理、修复的屋面涂覆一道PVC油膏防水层,阴阳角加贴一道4毫米厚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4.单层铺设4毫米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热熔满铺。
(1)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背面金属膜,聚酯胎,耐热度95℃,低温柔度-18℃)。
(2)材料从“东方雨虹、黄河、科顺、鑫宝”四个品牌中任选一种。
(3)施工质量符合GB50207-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工程结束后根据审计工程量按实结算。 |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
【附件二】
参加南通中专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一、为了保证南通中专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促进廉政建设,我公司承诺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做到遵守法纪、法规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诚实守信,坚决拒绝商业贿赂,不发生如下不当行为:
(一)不向南通中专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下不正当利益:
1.以任何理由送给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高档礼品;
2.报销或支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3.宴请或邀请去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4.其它行贿及提供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不和他人串通竞谈,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谋求中标。
(三)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影响工程质量、货品供应质量的。
二、我公司如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自愿接受政府采购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和《南通市市场廉政准入暂行规定》(通纪发〔2005〕28号)给予的如下处罚:
1.参加采购的成交无效;
2.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采购中心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告;
4.半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教育部门集中采购活动;
5.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承诺人:
承诺单位:
年月日